就业指南 就业政策 就业指导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就业指南 > 就业政策 “三严禁”、“四不准” 管理员2022-04-155236 “三严禁”——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 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 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 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