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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管理员2023-10-131316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性工作。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专业参照《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检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选择相应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党员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报名费50元,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未完成网上缴费的,报名无效。另外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4.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所有通知、公告均在“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www.ncrczpw.com)公布,不单独通知考生个人,因考生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00-2023年10月21日09: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3.本次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不足时,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则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

4.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4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107司法警察岗、108司法警察岗岗位按1:5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比例不足时则成绩有效者全员进入后续环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如下:

1.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1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6.其他与岗位相关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原件。

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本人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如遇分数并列的,可同时递补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四)体能测试

仅报考107司法警察岗、108司法警察岗岗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净身高测量及体能测试三项(立定跳远、10*4往返跑、1000米或800米)均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具体测试项目及合格条件,见附件3。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参照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因其他问题未能聘用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试用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综合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等。

3.在本单位食堂保障早、午工作餐。

4.按规定定期发放工会福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综合总成绩在本院下一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前有效。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经体检、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0791-8380892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附件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附件2:江西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附件3:体能测试合格标准

                                                                             扫码查看附件1-3